南京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及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基本特征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只有其中一方的意思表示,赠与不能成立。也就是说赠与作为一种法律行为,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只有人自愿赠与而无人愿意接受,或者只有人愿意接受赠与而无人愿意作出赠与表示,赠与合同均不能成立。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物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为内容。因此,赠与合同履行的结果是赠与物财产权利的转移。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将其财产给子受赠人所有,尽管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但不以从受赠人处取得任何财产为代价,受赠人取得财产无须偿付任何对价。无偿并不绝对化,法律允许附义务的赠与存在,但此种义务与赠与利益相比非常微小。
  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非附义务的情况下,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负无偿给予财产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对待给付义务;相对于赠与人转移财产权利来说,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
  5、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各国法律规定并不相同。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能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故依此而论,赠与合同应当为实践性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但是又存在例外,即《合同法》该条及第188条所规定的情形。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您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根据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单务的、无偿的、诺成的合同,因此在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时候,就意味着该合同成立了。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继续进行或救济已经受损的环境公益,而以环境公益的民事危害者或致害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请求,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

·刑拘后侦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拘后侦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拘后侦查期限规定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二、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一、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国家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关注量较高的事项,在认定标准这一块,我国相关法律是有专门的规定和责任认定的,但各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不全一样的。那么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南昌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首当其冲,不论医药费是否支付都需要先行救人,然后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跟受伤家属进行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当伤者治疗完毕后,伤者家属可以拿着医疗机构出示的...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于是就延长试用期期限,这样做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届满后可以延长吗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