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如今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往往被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有些地方是以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而有的则是以2个月甚至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通常,在租房合同届满之后,双方终止了租房合同的,那出租人会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不过,要是承租人对房屋建筑或屋内设施有损害的话,则允许出租人从押金中适当给予扣除部分,以弥补自己房屋遭受的损失。
  
  

·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
    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定遗嘱办理也可以通过抚养协议书办理。抚养协议书还可以包括遗赠扶养协议书,既当抚养义务完结,可以获得协议书一早协商规定的物权。但是,若是抚养方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应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 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一项合同,是他人履行扶养义务,...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怎么签订? 一、黄沙购销合同怎么写? 黄沙购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1、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洁具、...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指的就是市政基础建设工程,也就是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兴修水利、机场以及高铁等等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所以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我国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

·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计算也有所不同。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的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2‰—4‰。工程保险保费的计算方式:(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占了很大一部分。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两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如何积极收集证据、寻找自己的有利条件都成为双方应考虑的问题。那在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对于一个母...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需要原告当事人在无新的离婚证据前提,六个月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