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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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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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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这时,就要了解清楚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合同签订了,但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我国民法典规定,除特殊种类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已经生效,不履行合同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谛约过失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生效但对方未实际履行采取如下办法应对: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发律师函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是违约行为,是可以追究法律,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希望我们的简答对您有帮助,当然,如果您真的有涉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及这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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