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
  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
  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
  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
  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5、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6、签署意见后,及时将合同文件递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
  7、总经理对上报的合同进行详细审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并及时下发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二)制定合同程序内容
  1、办公室收到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合同文件后,进行整理并送交法律顾问盖章
  2、法律顾问收到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合同文件后,加盖相应图章
  3、法律顾问将合同备份并送交各相应部门
  4、各部门收取法律顾问送交的盖好图章的合同文件后,签字验收
  5、法律顾问、财务副经理及主管部门经理分别将盖章后的正式合同备份,并存档
   (三)合同的执行程序内容
  1、法律顾问将备案的合同汇总整理,建立合同台账
  2、法律顾问根据建立的台账,结合其合同规定进行追踪,监督指导各部门合同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在法律顾问的监督、指导下,执行合同规定的内容
  4、各部门主管将合同执行情况汇报法律顾问
  5、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重大问题上报进行决策
   (四)、合同纠纷的执行程序
  《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具体应用可以参照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安排,总共41条规定。企业建立规范合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上,相互配合努力,才能有效优化管理作用。

·女婿有车能给办低保吗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

·婚外有孩子算重婚吗
    对于婚外有孩子算重婚吗这个问题的解答,首先我们应当来了解一下,我国对于重婚这一概念的界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重婚是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另行同第三人结婚的行为。其在拥有了一个婚姻关系之后,又与他们进行第二段婚姻的缔结。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样产生了一个有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婚姻...

·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一、车位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

·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实践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面,可能之前确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了,因此就需要增加。那在法律上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离婚...

·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男女在恋爱期间或者同居期间由于人身关系的不稳定,也并不是只有自由没有负担,因同居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呈递增趋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非婚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非婚同居关系。1...

·民事(经济)案件委 托 代 理 协 议
    

民事(经济)案件委 托 代 理 协 议

(委)字[  ]第&n...

·分居达到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诉讼离婚中,要是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自然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其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那就可以自动离婚。那从法律上面分析的话,是否夫妻分居达到两年就能自动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达到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首先,婚姻关...

·罪犯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