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股东姓名
  
  (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缴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利;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2、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
  
  (八)按前款第1种方式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规定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仅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 ,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议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立监事一名,监事为 ,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五)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 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及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关于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的章程没有太大的相关区别,只是在股东方面会有一定的相关区别和不同,只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程度的区分即可。在书写上对其进行一定的不同和按照公司的基本规定进行办事书写即可。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桥梁工程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了修建桥梁来使得交通更加便利。一般情况下,它涉及到各方各面的专业知识,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作业。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于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给予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桥梁工程质量标准的问题。...

·祖孙之间是否由抚养、赡养义务?
    据《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抚养或者赡养关系的形成应当具备以下条...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2)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

·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要准备什么材料?简单来说,房地产抵押贷款其实就是借款人在向银行借款,用房产来作为保证的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式。它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融资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那么对于想办理房地产抵押的你,是否知道办理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呢?办理时又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并存的债务承担概念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的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并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严格地讲,这并非债务主体变更,而是增加债务人的人数。由于第三人的加入,债务人增加,成为多数债务人的债。总的原则,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