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二、保险欺诈的立案标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保险欺诈通俗点来说就是骗保,类似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虽然保险公司在履行赔付义务之情也会详细进行调查的,但保险公司毕竟不是国家司法机关,能够调查的范围也很有限。随着现在的保险报销流程已经越来越严格,骗保案件的发生率还是很低的。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生活当中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婚姻关系解除的话,肯定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很多人存在疑惑的就是,对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到底要不要进行争取。而且房产分割的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困难是比较多的,情况也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一、在我国...

·一、交通事故撞断牙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断牙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可以构成伤残,至少十级,具体几级要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司法鉴定10级赔偿标...

·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
    如今从事个体经营的越来越多,而在从事个体经营的过程中首先是要选择合适的商铺进行租赁,一般在选择商铺的时候租赁双方都会签订合同的,但是如果有一方再去签订好了合同之后发生了违约的行为,此时的商铺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处理方...

·单位拒绝工伤赔偿怎么处理
    老板拒不承担相关费用,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

·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
    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现在有不少公司和商家为了逃税、避税想尽了一切办法,例如做假合同,做假购销合同有责任吗?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可以吗,会构成诈骗吗,相信有一些人会问到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释一下相关知识吧,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吧。一、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会构成贷款诈...

·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后的做法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外,与此同时也要确定抚养费数额,毕竟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