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事抗诉上诉的条件是什么?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二、刑事抗诉什么意思?被害人认为刑事判决书的有问题,并提供证据证实该判决确实有错误,或者检察院对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有不同意见,同级检察院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起刑事抗诉。刑事抗诉是相对被告人上诉而设的,一般刑事案件被告人对判决有意见(通常认为量刑过重),可以上诉,但如果被害人或提起公诉的公诉方对刑事判决有意见,就可以通过刑事抗诉来正确处罚被告人的目的。《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一般来说,刑事抗诉的申请机关是检察机关,因为检察机关在对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时,如果是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是审判确有错误的,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就可以提出抗诉,但是有时候上级人民检察院认定有误的,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
    一年后通知取消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吗?会的,如果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现代社会几乎每家都拥有机动车,机动车高速的特性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为机动车上牌照是我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牌照是机动车的必要证明,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呢、若遇到自家机动车被恶意污损牌照应怎样处理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尊重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加班工资来进行支付,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条款,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二、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

·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出于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保护,解除劳动关系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主要分为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和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同,导致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如下。 一、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

·人防工程是什么?
    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的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人防工...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 大大小小的工程建造完以后都会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合格以后,整个工程才算完工。但是,验收员也不是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的,而是需要根据建筑所用材料以及建筑的用途来客观的判断该工程到底合不合格。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

·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自然要找到一个法院,然后依法提起诉讼,这样案件被受理之后才会做出判决。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很多人其实也搞不清楚究竟实践中应该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以下情况由...

·一、借调后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借调后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一般来讲员工在集团内借调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保留劳动关系,借调到新公司工作;另一种情形是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于第一种情形,属于员工内部借调,与原公司仍然保留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会保险费仍然在原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