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兼职能被解雇吗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但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因为劳动者的一些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开除该劳动者的,这种情况下的开除属于合法开除,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作出赔偿。但要是单位违法开除劳动者,那么就要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般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造成工厂倒闭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外部原因都有可能带给工厂致命的打击。当然,工厂倒闭除了与管理层的利益息息相关,与工厂的员工的关系也非常的重要。那么工厂倒闭会赔钱吗?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工厂倒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

·征信会影响获得孩子抚养权吗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是什么 在我国,物业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是由开发商缴纳的。因为在我国所有的工程质量都规定的有使用年限,也就是最低保修期,在质量保修期之内,如果说物业工程的质量都出现了什么问题,但是施工单位又不作为的话,开发商所缴纳的质保金的返还问题就会受到影响。关于这一点...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 深圳公共基础征地拆迁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期限为,自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另外再加3个月装...

·202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什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2359元乘20=847180。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63元,名义增长7.5%;农...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想要打死对方的。如果不是,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分为三个层次,轻伤、重伤和因伤致死。一般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按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非法集资不仅给居民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但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犯罪方往往包括组织者、操作者、参与者等类别,根据罪责大小的不同判罚也不尽相同,那么,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一、刑法中关于缓刑的规...

·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生育权是夫妻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的。但实践中,由于是女方实际进行生育,因而很多情况下可能女方会拒绝生育,这时就会对男方的生育权造成损害。那此时夫妻一方拒绝生育的话是否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婚姻关系是靠夫妻双方...

·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
    虽说结婚是自由的,但自由也是有一定限度,即法律中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那此时就无法顺利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关于结婚条件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那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