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估价特点
  
  (一)估价数量大
  
  城市拆迁往往是由于旧城改造、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大型基础设施等而引起,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必不可少地发生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由于拆迁数量大、待拆迁的户数多,由此带来的拆迁估价数量很大,少则一、二栋,多则成片乃至一个或多个小区。
  
  (二)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拆迁房屋既有居民个人房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既有住宅用房,也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既有独立产权用房,也有共有产权用房。从企事业单位来说,拆迁不仅涉及到企事业财产的补偿问题,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职工家庭的生活问题。从居民个人来说,房屋仍是当今我国大多数成市居民的最大财产。因此,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
  
  (三)估价对象复杂,需要协调各种关系
  
  相对于其他目的的估价,拆迁估价的对象比较复杂,一个拆迁项目往往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车库、构筑物等不同类型物业,导致估价方法的选择存在较大难度。同时,一次估价中还会面对大量的房屋,面对拆迁人和众多的被拆迁人,由于各自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会出现不同的意见,导致估价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四)补偿价格关联性强
  
  就同一城市而言,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同一地段不同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不同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都具有价格相互关联性。如果忽视了这种关联性,就可能引发拆迁冲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是必须要出示一份评估的报告才能计算出赔偿多少钱,而对于出示的报告也必须要要由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评估,我国也是专门有这样的部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员工如何赔偿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二、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育儿假没有明确规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但是有规定: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利用这个规则可以理解就是按照工作日计算了。另外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也...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公司法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公司法人如果要变更的话,代表着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质等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在公司法人变更的时候,肯定对企业内部要进行一下调整。所以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公司法人发生变更的话,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劳动关系问题。下面我们为您...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