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估价特点
  
  (一)估价数量大
  
  城市拆迁往往是由于旧城改造、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大型基础设施等而引起,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必不可少地发生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由于拆迁数量大、待拆迁的户数多,由此带来的拆迁估价数量很大,少则一、二栋,多则成片乃至一个或多个小区。
  
  (二)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拆迁房屋既有居民个人房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既有住宅用房,也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既有独立产权用房,也有共有产权用房。从企事业单位来说,拆迁不仅涉及到企事业财产的补偿问题,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职工家庭的生活问题。从居民个人来说,房屋仍是当今我国大多数成市居民的最大财产。因此,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
  
  (三)估价对象复杂,需要协调各种关系
  
  相对于其他目的的估价,拆迁估价的对象比较复杂,一个拆迁项目往往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车库、构筑物等不同类型物业,导致估价方法的选择存在较大难度。同时,一次估价中还会面对大量的房屋,面对拆迁人和众多的被拆迁人,由于各自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会出现不同的意见,导致估价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四)补偿价格关联性强
  
  就同一城市而言,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同一地段不同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不同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都具有价格相互关联性。如果忽视了这种关联性,就可能引发拆迁冲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是必须要出示一份评估的报告才能计算出赔偿多少钱,而对于出示的报告也必须要要由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评估,我国也是专门有这样的部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本文《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一,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超过5000元的,应当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企业倒闭后可依法申请破产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而公司的按债权进行清偿也有相应的顺序及比例。作为企业员工,最关心的应该就是企业破产后如何对员工进行安置,企业的破产资产又是如何进行分配的?那么,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企业倒闭对员工有哪些影响?下面我们...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彼此相处下来都不是很愉快,其实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彼此一个自由,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离婚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方面的了,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纠纷,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离婚财产的分割其实并不复杂,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
    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是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就牵涉到缴税的问题,根据财税法的规定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不征收营业税,其它税种是如何缴纳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如何缴税的问题。公司以土地...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 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梅县加大了城镇建设力度,一些郊区的土地被征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征地过程中,当地群众最关心的恐怕就是补偿安置方案了。征地部门会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保障失地农民得到良好的待遇。那么,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