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特点是什么?
  
  (1)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2)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3)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三、物证、书证如何应用?
  
  物证、书证的收集和运用。物证、书证属于无意识的证据材料,只有经过人的能动作用才能进入诉讼轨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收集物证主要通过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方法来进行。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其它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
  
  物证、书证的运用应遵循原物、原件优先原则。根据司法解释,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即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盖章。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最主要的是需要有证据才能将犯罪嫌疑人定罪。而如果在8大种类证据中只要有一类确凿、并且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法庭即可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一般检察院会在审查起诉的对证据进行相关的审查,如果证据不够是不会进行起诉的。
  
  

·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若想要继承房屋,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中经常出现因为不满足继承条件,导致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屋的情况。那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到底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继承房屋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1、房产继承...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离婚抚养权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依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据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签合同吗?不作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有哪些
    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 有哪些险种 一、商业车险可以不买吗 可以不买商业险。 商业险的购买属于自愿,只有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是必须购买和缴纳的, 在当前社会形式形式还是建议购买商业险的,车损和三者两个我认为有必要购买,钱不多,买个放心。 二、主要险种的规定 1、交强险 ...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2、一审期间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

·金融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