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第三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专家提醒,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生效的购房合同,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约束力。而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凭借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之后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包括交房、过户等等,其实都是会用到购房合同,因此提醒各位当事人妥善保管购房合同。
  
  
  

·股权质押贷款时间是什么时候?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贷款时间是什么时候?流程是怎样的? 贷款是常见的解决资金短缺和资金周转的方式。大多数贷款需要抵押,特别是贷款的对象是金融机构。股权是常见的质权抵押方式,在我们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时,需要了解股权质押贷款时间和流程。我们在介绍股权质押贷款的相关常识后,重点介绍其时间流程。 ...

·离婚抚养权男方要做什么
    我们发现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都不是那么容易的,相比之下由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要大一些。但对于男方而言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那通常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需要做些什么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权男方要做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一、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

·收购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其他企业进行收购的时候,其实是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自身,当然也是在具有一定资格的情况下,才能对其他企业顺利进行收购。而收购企业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这是收购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了解的。那到底收购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一、没登记重婚罪可以判定吗?
    一、没登记重婚罪可以判定吗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

·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什么?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什么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其责任主体不应仅限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政府,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以及所有的行政机关。一个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由法律援助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和受援助人员构成。不同的角色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同。1、法律援助主管...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民事案件中诉讼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与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遇到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呢,而在债务纠纷官司中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