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拆迁人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根据上述规定,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应当对如下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1)自身与被拆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2)强拆行为客观上存在。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强拆机关应当对如下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1)强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程序也合法。  三、被偷拆强拆企业面临的困难  房屋被偷拆与强拆还不同,强拆是在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迁,而偷拆是指在被拆齐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暗自拆迁。企业一旦被偷拆,企业将会面临如下难题:  (1)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作为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有明确的被告,由于是偷拆,当事人没有法律文书,所以很难确定被告,进而就很难立案;  (2)在偷拆、强拆的场合,被征收人很难搜集到证据。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离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

·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您可能也发现了,在不同的地区犯敲诈勒索罪的,即使犯罪情节很相似,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要是在南昌犯敲诈勒索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了解。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轻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标准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与伤势情况的鉴定分很多种,例如重伤鉴定和轻伤鉴定,但是不同程度的伤情在鉴定时所需要的钱也会不同,那么轻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呢?为了使您对轻伤司法鉴定有更多的了解,避免您多花不必要的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轻伤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法医鉴定的收费是统一的...

·《民法典》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一、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暴力威胁的...

·什么情况会判缓刑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刑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大有裨益,但判缓刑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会判缓刑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是什么 缓刑,又称...

·遗产由谁保管?
    遗产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是被继承人生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的所有权随之转移。被继承人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可能由其自己占有和控制,也可能由其他人占有和控制。继承人死亡后,就涉及遗产的保管问题。因此民法典第1151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

·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我们发现针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实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判缓刑,那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据了解,亲友间合伙买房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限购、限贷的政策下。虽然只要符合相关政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是可以的,但这类买房,房产共有方都可能面临相当风险。那么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避免合伙买房的风险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

·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离没有工资吗
    劳动者自离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岁,×族,××省××市人。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