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荒"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的简称。四荒土地承包合同就是以“四荒”为对象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特征。
  
  二、四荒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山西沁新新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推进乙方“四荒”的开发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难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时支持乙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围及面积
  
  ㈠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㈡总面积为 亩。以上四荒,甲方具体占用面积及四至,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图件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结算方式
  
  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间,每年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土地占用补偿费等费用。该费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如国家法律、政策对四荒承包期限进行调整,则以法律、政策允许的最长承包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实际执行期限,双方根据期限变更情况商定承包费用的增减。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根据法律、政策及实际情况,协商续承包期限。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承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甲方承包乙方所属四荒,该四荒应没有权属纠纷,其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该四荒上述范围内的使用权,甲方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予以提供帮助。
  
  2、甲方有权在“四荒”范围内修建必要的住房及供水、供电、通道、拦洪、蓄水、灌溉、护坡等设施。
  
  3、甲方占用乙方上述四荒期间,乙方对所属村民妨害甲方使用上述四荒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排除,否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所占用四荒的使用权不受干扰,涉及村民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政策或纠纷问题等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乙方根据使用情况,退还甲方结余的承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应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承包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村民或他人干扰或破坏甲方的承包范围,对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损害甲方资产、妨碍甲方正常作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
  
  七、其它
  
  1、甲方报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的土地占用期限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期限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占地期限内已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不再重复支付乙方,甲方未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仍按本合同标准支付,不再变动。
  
  3、甲方承包乙方四荒土地后在此范围内先用矸石将沟填平,然后覆盖土层,具体种植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西沁新新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以上,就是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和范本。其实,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地方的土地使用情况不一样,在承包四荒土地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了解当地土地情况。在草拟合同时,我们建议去咨询专业人士,听取专业意见,再去增加特别的条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现在社会高度发展,经济繁荣,许许多多有能力有理想的年轻人,凭自己的努力开起了公司。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那如果需要变更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市商务局:______...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中国·北京·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买方...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依《民法典》第...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刚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这些小朋友都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将孩子们送入幼儿园,充满着激动的心情。所以校车在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但是近年来在幼儿园的校车超载问题上,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不小的担忧。那么幼儿园校园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
    ?医疗纠纷尸体处理过程怎样进行根据这条规定,需要进行尸检的数量将会大大增加,因为死者的家属对死因的任何异议都可能启动尸检程序。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曾有一公民询问笔者,医方是否有义务告知死者家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尸检。因为进行尸检有48小时内及最晚不超过七天的规定,...

·夫妻在赠与房产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该约定是否有效?
    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任意撤销权是对整个有效赠与合同的否定,其中包括放弃任意撤销权情况,该条款当然也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前提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前述约定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签约前赠与人对此条款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其作为权利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房屋产...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

·五险交满15年能领多少
    只交满15年社保这一项数据是不够的,无法得出能领多少养老金的相应数据。因为要计算一个人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多少养老金,还需要其它的数据。《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如下: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

·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拖欠货款利息的结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