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没有规定要补偿多少;婚姻法中没有男方必须补偿女方的规定。男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程序规定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c
  
  
  

·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悔的,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改吗?有的人在签字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吃亏,因此就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从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允许当事人这样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了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了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找交通队协助调解,需要注意的是,交通队也只能“协助”沟通,这并非交通部门的义务,交通部门在协助的过程中也没有太多的决断权。如果还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征求当事人意见后进行庭前调解,...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醉酒驾车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根据《道路交通法则》和刑法规定,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年...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离婚后再去扯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公安机关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
    公安机关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 一、跨区域协作办案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公安执业规范细则》的规定,跨区域协作办案条件: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法律手续完备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协作手续: 1、制...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此时也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给房产中介的。那具体来说,这个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怎么算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怎么算的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

·办理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在生活中几乎每一个人都会缴纳社保,就是平时所说的五险,让自己退休后老有所依、看病不在发愁等等。社保可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您是否知道,下面我们的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州社保的好处。 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 买广...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假吗?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这和人们没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密不可分,既然交通事故的产生是有原因的,自然会产生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作假吗?我们将给您来一起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责任事故书的性质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