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简介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
  1、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
  2、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
  3、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三、受理单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房产抵押登记续期
  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实际上是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因为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有权行使抵押权。  主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并不一定要立即办理延期登记。因为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只能因债的履行、抵押权的行使或抵押物的灭失才能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一司法解释虽然并未认定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二年抵押权归于无效,但按《担保法》的规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等方式受偿,协议不成的, “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即有很多可能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人民法院对此一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则抵押权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
  因而,应在这一期限届满前办理延期登记。这种登记应按当事人的协议来确定如何办理,如当事人约定变更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或是以贷款还贷、作为新的债权重新设定担保。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登记。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当事人之间自主的民事行为,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届满,当事人是办理延期登记,还是选择行使抵押权,或是既不办理延期登记也不行使抵押权,都应当由抵押当事人自行决定。登记机关对此既不干预,也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上面的仔细了解,我们对房产抵押登记、简介、受理单位以及房产抵押登记续费都有所了解。房子跟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对于它我们应该彻底地去了解。以免我们在这方面吃亏。在决定做什么事情之前,都应该仔细认真地去了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要是法院不对,那么是不会受理相应案件的。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驾驶汽车违章停车在哪交罚款?
    驾驶汽车违章停车在哪交罚款?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停车成为有车一族最头疼的事情,小区与商场有专门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但是更多时候车子只能把车停在路边或者其他地方。这时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如何解决违章停车、违章停车在哪交罚款?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通俗点来说罚款单上会写明是哪个交...

·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

·辞退试用期员工条件有哪些
    辞退试用期员工条件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一、交通事故牙齿赔偿官司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牙齿赔偿官司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说的私生子。而如今,男女未婚生子的年龄是越来越小了,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生子的情况。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那这个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

·喂奶期离婚孩子归谁
    女方没喂奶离婚孩子归属问题要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吗
     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其中,以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为主要的遗产继承方式,那么一般来说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那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