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呢?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组织机制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通知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财政政策及法律条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设立可靠的预算管理行政部门,以负责企业具体的财务预算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预算控制力和管理效率,还能增强企业对财务预算管理的责任意识。建筑施工企业的上级领导应多帮助财务预算管理部门协调下属与其他部门的权责,这样企业内部部门对财务预算管理的参与性才得到增强,使财务预算管理贯穿在企业的运作当中。近年来,我国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控规范、税务法规等发生了几乎“脱胎换骨”式的大变化。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我国财政部近年对原《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它对我国实行了十多年的企业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主要包括功能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等六个方面。“选择了财会,就选择了终身学习”。财会财税人员必须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否则就可能被淘汰或不能胜任工作。尤其是对于新的财会实务,如果不读书、不学习,仅仅浏览一下新闻或通则条文就自以为掌握了新政策的精髓,对个人职业竞争力和公司财会核心竞争力都有损失,甚至要付出直接代价、承担法律后果。总的来说,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由各个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但是都是应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司的社会职责,并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依法缴纳国家税。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您可以咨询镇江律师。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一、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 居间合同解约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在丙方居间介绍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_____区_____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于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居间...

·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关系叫做劳动关系,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了,而且劳动关系还要分种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种类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何不同?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使得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陷入危险中,就会构成投放...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放弃提出进行工伤鉴定,则不能享有与此相关的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等)。因此如果你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情形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 二、工伤赔...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行医罪。既然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到底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

·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注册资金是公司存在的根本,对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很多人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公司注册资金可不可以抽出使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抽出使用吗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

·新婚姻法哪条规定保险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哪条规定保险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