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合同的类型,用于保障雇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您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帮助您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 班组从事 ? ?? ?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 ? ?? 元或月薪 ? ? ? 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 ? ? 元;
  
  3、其它: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 ??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撰写,主要是要注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对刑法有一定了解的人可能会发现专业术语中包含着认罪服法的名词,很多人就简单地将其看作是一种罪名上的简单承认而没有更加深刻地进行了解,尤其是认为自己不可能触犯刑法的老百姓来说就更加不可能多作认识。那么,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一、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认罪服法罪犯...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患病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学历、职称证书,银行卡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入职前声明,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岗位责任告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文件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

·司法鉴定经验交流材料应该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司法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比不可缺少的步骤,对其抓住犯罪分子有极大的帮助。为了增强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能、增强同事之间的感情,形成良性竞争,需要适时进行交流。那么,司法鉴定经验交流材料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原则? 1、信息交流 鉴定的步骤与程序“中心”在接交人...

·合肥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近日,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合肥房产纠纷较上年呈上升趋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应当怎么解决呢?有哪些解决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一些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供您参考使用。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进行一些公共工程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在市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会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根据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

·申请专利权生效什么时候
    专利权生效什么时候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二、关于仲裁费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

·KTV禁止自带酒水是否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规...

·离婚后子女探视?
    离婚后子女探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