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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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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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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执行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第103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第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执行中止一般都是发生在执行程序当中,不过我们要注意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再审的话,此时案件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情况的,那么可以不中止执行。另外,在导致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作为执行法院可以恢复执行,此时可以是根据当事人恢复执行的申请,也可以是执行法院依自己的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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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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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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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发生工伤,需要在医院治疗,这一点您都知道,在医院治疗的过程当中,可能很多劳动者比较担心自己在医院当中的一些费用是否可以进行报销。实际上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进行报销的,其中包括工伤护理费,那么。工伤护理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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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杀人造成重伤害判刑多少 一、故意杀人造成重伤害判刑多少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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