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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合同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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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合同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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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委托方指定的有一定专业技术的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签订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培训的对象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的技术人员,培训内容是特定项目的专业技术,因此,技术培训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术培训的项目的名称;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三、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六、经协商确定的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标准的承担;

  七、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八、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九、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十、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十一、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三、其他约定。

  技术培训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培训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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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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