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一、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按其最小外矩形面积计算。
  二、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10mm计算。
  三、计算钢柱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柱身的重量内。
  四、计算吊车梁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吊车梁的连接钢板重量并入吊车梁重量内,但依附于吊车梁上的钢轨、车挡、制动梁的重量,应另列项目计算。
  五、单梁悬挂起重机轨道工字钢含量及垃圾斗、出垃圾门的钢材含量,项目规定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他不变。
  六、计算钢屋架制作的工程量时,依附于屋架上的檩托、角钢重量并入钢屋架重量内。
  七、计算钢托架制作工程量时,依附于托架上的牛腿或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钢托架重量内。
  八、计算钢墙架制作工程量时,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并入钢墙架重量内。
  九、计算天窗挡风架制作工程量时,柱侧挡风板及挡雨板支架重量并入天窗挡风架重量内,天窗架应另列项目计算,天窗架上的横挡支爪、檩条爪应并入天窗架重量计算。
  十、钢支撑制作项目包括柱间、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以吨为单位计算。
  十一、计算钢平台制作工程量时,平台柱、平台梁、平台板(花纹钢板或箅式)、平台斜撑、钢扶梯及平台栏杆等的重量,应并入钢平台重量内。
  十二、钢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
  十三、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十四、球节点钢网架制作工程量按钢网架整个重量计算,即钢杆件、球节点、支座等重量之和,不扣除球节点开孔所占重量
  工程量项目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是基本建设的核心任务,正确、快速的计算工程量是这一核心任务的首要工作,工程量计算是编制工程预算的基础工作,具有工作量较大、繁琐、费时、细致等特点,约占编制整份工程预算工作量的50~70%,而且其精确度和快慢程度将直接影响预算的质量与速度。改进工程量计算方法,对于提高概预算质量,加速概预算速度,减轻概预算人员的工作量,增强审核、审定透明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综上可知,钢结构圆管柱工程量计算规则简单明晰,使用只需要在规则中对应相应工程阶段即可。为不少工程公司省掉许多麻烦与争执。但不乏有工程阶段如在操作过程中界限不明晰,在适用规则中仍有疑问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就是在城市或者说乡镇的行政区域的土地,政府可能因为要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这部分原本的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偿,并且都是根据土地类型来赔偿的。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
    民间借条有效期多少时间?民间借条有效期正常情况下是三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往往都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而由于很多夫妻不了解这些规定,因此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房产分割应注意些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全款购房 1、婚后全款购房,离婚时应按市场价平均分割...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的转让,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在建工程转让,是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总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 1、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结婚几年离婚不用退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离婚不用退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4、面部轻度毁容;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刚刚毕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学生们有很多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往往他们在入职之后没有及时来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我们将针对赔偿的具体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