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当今社会,由于交通事故的频繁的发生,安徽省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定。每一年的项目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是相关的参考标准会有所差异。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安微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如果产生了医疗及抢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3、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被扶养人生活费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项目如何支持还有待相关部门明确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8、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9、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它的标准是由安徽省政府统计的上一年的数据所确定,因此,在进行赔偿时应该充分了解清楚安徽省的各个相关数据,再确定计算的方法。具体的数据分析要根据事故的大小及伤亡情况所确定,当您想了解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比如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的,且不再符合监视居住的情形的,可以依法变更。 第77...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小企业融资准备工作 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有中小企业融资团队、资料等准备,最关键的是商业计划书准备。 通常,与风险投资公司接触的第一步是递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商经常接到大量商业计划书,因此,商业计划书必需立刻吸引风险投资商的眼球。商业计划书摘要很重要...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涌现出很多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乐观的项目。因此,征地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征地流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为你作一个简单地介绍。(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债权债务及其他清理情况报告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

·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对房产分割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对房产做出处理后都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真正完成财产的转移。办理流程:一、协议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离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承接房产方身份证原...

·超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
    过了诉讼时效的借贷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应该怎样计算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应该怎样计算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计算公式如下:{〔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使用补偿系数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同时还应得到以下赔偿:车辆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一般情况您可以主张维修费、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