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职工因工负伤死亡的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单位或者是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将赔偿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家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但是如果是没有死亡的,就直接将赔偿支付给员工本人,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是属于员工的个人财产,在员工与其配偶离婚时,是不用参与分割的。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情形而导致解除。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在实际解除了合同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到底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

·一、微信被骗立案后钱能要回来吗
    一、微信被骗立案后钱能要回来吗?人民银行于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不同支付账户对应不同的功能,如果用户不及时完善账户信息,将无法正常使用网络支付功能:比如不能发红包。也就是说通过微信交易是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的,实名认证的实行就是为了加强...

·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1、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 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
    车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车辆购销合同范本: 车辆购销合同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自受理至结束,要求45天内完成,最多可延长15天。逾期未做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习惯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为公司法人,这其实就是指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并不是您以为的企业组织。实践中,当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风险有: (一)民事责...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通过走工伤程序与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所涉及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这一违法行为公安部是予以严厉打击的。在非法集资案件当中涉及到许多相关法律。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需要对案件的法律有着清晰准确的认知与使用。那么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内容是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