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可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对相关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约定后期在财产的产权明确或者适合进行分割时再进行处理,双方应当遵照执行,后期如果一方不执行相关约定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单独提出诉讼请求来要求处理。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分割通常是房归个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在我国离婚后男方有抚养权吗
    相信离婚对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现实有时候总是比较残酷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有孩子的家庭,势必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一番争夺。但生活中很多人会觉得,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母亲是占有绝对性的优势的,那么在我国离婚后男方有抚养权吗? 在我国离婚后男方有抚养...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

·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那么,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

·装修工人受伤,业主是否承担责任?
    李先生找到了一家装修公司,在装修公司的介绍之下,将阳台的封闭工作交给了一家不锈钢铝合金加工部。在对方安装铝合金门窗的时候,装修工人程某因为发生意外坠落导致小腿骨折。事故发生后,程某直接打了120将程某送至医院。因为对方暂时没钱,李先生就好心地帮忙垫付了医药费。之后,程某就认为自己...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意国际商标注册保护,防止出现商标被抢注而出现的侵权纠纷。2、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使...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国家建设。所以,为了国家的发展会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但是这一过程就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占用。不过,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根据人民所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国家为了补偿工作的进行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国...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诉讼费是多少? 一、对于医疗过错案件律师的收费情况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