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可以申请,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疫情让我收入来源减少,卡贷怎么办?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1、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债务人履行通知和证明的义务可以让债权人知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和影响程度,以减轻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2、同时使得债权人可以采取应对措施(对债务人提出的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是否认可并进行相应的举证、应对)。“通知”、“证明”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该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延期还款政策的适用对象,是涉及到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或者因疫情原因导致无力承担还款的、或者无法办理相关还款业务的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才可以进行延期处理,而对于其它人员是不可以适用的。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如何产生? 关于作品著作权的产生方式,有自动产生、加注版权标记和登记注册三种不同规则。根据《伯尔尼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著作权都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属于自动产生。同时,《世界版权公约》和美国等少数国家则采用加注版权标记才能...

·一、哪些工作可以随时辞职?
    一、哪些工作可以随时辞职? 临时性的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在以下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由于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想了解相关知识,就跟随我们一起解答。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对发明创造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在这一规定的时间内,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经其许可,均不得制造其发明创造。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我国国务院专利行...

·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22〕36号,第11条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法定程序经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经与工会、职工代表等民主协商,对在合理期限内延迟支付工资、轮岗轮休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作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除依法按协商...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您应该对混凝土是不陌生的,混凝土是房子或者其他的建筑工程的必需的材料。简单的来说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决定了房子的质量。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混凝土施工质量的要求。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若已经认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可以说女方是比较脆弱的,而此时也许要更多的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在对女方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不仅仅是体现在工作中,在婚姻家庭里面也是受到保护的。那通常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