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协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商标侵权刑事处罚是怎样的?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商标侵权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认定协会构成商标侵权的话,到底适用于哪一种处罚标准得根据商标侵权造成的实际影响来判定,在同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当中,刑事法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商标局可以直接宣告商标无效。不管是什么协会,如果要注册商标的话也一定要注意避免可能潜在的风险。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房屋的价格可以说是由市场调节之后定价的,此时需要结合房屋所在的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等进行确定。因此就会出现有的房屋价格高,而有的房屋价格低的情况,就容易造成房屋差价损失。那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如何...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 因为现在经常会发生一些工程事故,例如一些道路坍塌之类的事故,所以我国的对于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的标准是越来越高的,特别是市政关注的一些道路。那么现在由我们就以下资料来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哪些这个问题。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收购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协议收购需要同被收购公司的股权所有人或者股权代表人对收购事宜进行协商一致,公司收购一般是指对公司股权的收购,从而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下面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

·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日渐紧张,由于规划的有关问题,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拆迁处理以此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以此来维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可以顺利地度过房屋拆迁时期。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

·投保索赔窍门
    

最好自己直接投保而不要委托中介办理,因为多数保险公司对直接上门或通过电话、网络进行投保的车主都给予 10% 至 20% 的优惠,以节约支付中介机构的费用。
   客户投保时最好先...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公司不给买社保,我们可以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流程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未成年人做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做童工,未成年人做童工的,招录童工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严重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

·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
    一、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