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肯定必须要承担起法律责任的。而法院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前提是认定民事虚假诉讼。一个案件是不是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多的认定条件和表象,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方面:
  
  1、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息的案件,审判庭办理的,可以认定是虚假诉讼案件。实践中业内常说的“阴阳案”便属于此种情况。
  
  也就是说在立案庭立的是一个案件,而最终的判决可能是另外毫不相干的一个。也可能有两个判决,一个是立案庭所立之案的判决,另外一个则毫不相干。
  
  2、案件虽然在立案庭正常立案,但由于一些地方立案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诉讼代理人可以隐瞒真相立假案,或者在庭审中包办双方诉讼,操控庭审。
  
  3、当事人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串通法官凭空捏造案件。如一位商人欲在一小区购买数套商品房,但国家出台了限购政策。他为了规避国家关于商品房限购的措施,同开发商一起伪造了开发商向其借款的协议,然后持此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开发商,要求还款。
  
  经和法官串通,最后法官判决开发商以房抵债。判决后,该商人持法院判决,到房产管理部门将抵债房顺利地过户到自己名下,完成了购买多套商品房的目的。这是已经查实的最具典型意义的虚假诉讼案例。
  
  4、还有一种情况不是发生在立案、审判环节,而是发生在执行环节,也就是虚假执行,说到底也是虚假诉讼的一种。
  
  扩展资料:
  
  虚假诉讼案件还有几个自身的特点:
  
  1、一般原、被告之间或者当事人与代理人间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如亲友、同学、战友等;
  
  2、双方争议的标的,远远超出一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全盘承认,不做任何申辩;
  
  4、原、被告在诉讼期间迅速达成和解,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
  
  5、对于大额借款,原告起诉时只有借据,没有银行对账单等其他辅助证据佐证;
  
  6、明明是民间借贷,但双方签订的合同却是商品买卖合同,且合同中必然订入反担保条款;
  
  7、被告以公司法人的名义向原告借债,在诉讼时,指引原告诉讼保全该公司财产。期间,诉讼事项不通知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这种情形下往往夹杂有私刻印章,伪造文件等行为;
  
  8、虚假诉讼现阶段表现最多的是虚假调解,这是由于调解的灵活性、程序的简易性导致的。
  
  9、虚假诉讼在执行阶段,主要发生在非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诉前及诉中的保全措施等方面;
  
  10、有原告方提供财产给被告做担保进行诉讼保全的最新案例。
  
  综上所述,房屋的购买和销售都是要经过国家的各种手续才能够完成最后权利的确定,除了正常的手续之外还可以通过司法上的文书确认来得到特殊的结果,如果公民出于这种目的而去随便起诉是与司法的初衷是违背的,对于这种违法行径就必须追究责任。
  
  
  

·合同审查的质量要求
    从当事人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是否有责任
    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是否有责任 一、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有责任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同车人如果知道司机喝酒,都可以预见到酒驾的严重后果,不加制止甚至纵容,属于间接违反...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律师指出,女方怀孕期间是可以离婚的,但有一定限...

·非法狩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

·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抗诉?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国家机关等原因受到人身权利或者财产的损害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会以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理,但也有对国家的赔偿不满的情况,那么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抗诉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抗诉? 可以申...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一、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

·重婚罪能得到家产吗
    能,犯重婚罪的,如果财产是合法取得的,也是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女方也能分得财产的,但分割财产时一般会少分。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