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必须要存在的;
  
  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除了危害行为以外,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
  
  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判断标准
  
  1.条件说的判断标准与实例
  
  2.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注意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只是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条件之一,有因果关系未必都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罪过或者不具备主体资格,即使有因果关系也不负刑事责任。
  
  3.因果关系的中断
  
  注意:介入的因素是异常的因素,也是行为人无法预料的因素。
  
  三、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对象
  
  在刑罚分则中如果有特别规定,要注意它的特别规定。如侮辱国旗、国徽罪,行为对象是国旗和国徽;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行为对象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强奸罪,行为对象是妇女。
  
  客观要件中的行为手段或者方法,要注意有些特别规定。如,强奸罪、抢劫罪、劫持航空器罪等手段都是要求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客观要件中的行为的时空条件,如非法捕猎罪,非法捕捞罪,都是作为定罪要件的。而有些情况下,时空条件是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如抢劫罪中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入户抢劫,对于地点的要求,不是对抢劫定罪的要件,而是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
  
  四、犯罪客观要件的危害意义
  
  1.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
  
  2.区分犯罪形态的标准之一。
  
  3.影响量刑轻重的因素之一。
  
  危害结果的类型划分:
  
  有的罪是以发生结果作为既遂条件的称为结果犯。
  
  有些罪是以发生结果的危险作为犯罪既遂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修正案把这个罪作了修改,修改最重要的是把这个罪由"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构成犯罪。
  
  只要有实施行为而不要求发生结果的犯罪行为,行为实施完毕,犯罪既遂的,这类犯罪称为行为犯。
  
  结果加重犯,刑法在基本的犯罪构成之外规定了要加重处罚的结果,按照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要加重处罚。所以,结果加重犯只能是法定的,也就是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还要注意行为人对这种加重犯的处罚结果通常是过失。但是,有些罪也有故意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的构成都是要有要件才能形成一起案件,而对于客观的要件也是属于要件必备的条件;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没有要件一般执法人员 就不会进行立案侦查,这也是为了确保案件的真实和有效性。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纠纷...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起诉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这么重要,是因为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肯定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财产分割没有协商成功,也就是双方之间存在着争议。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经常有一方没有到达法院。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没结婚证说明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重婚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 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主张债权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对诉讼主体的确定、案件的审理范围及责任的确定,实践中的处理却不一而足。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配偶在共同财产范围偿还。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

·微信是很好用的社交软件,现在基本上每个拥有智能手机的人们都会
    微信是很好用的社交软件,现在基本上每个拥有智能手机的人们都会用到。正式因为微信的用户量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大量的添加好友谎称可以办理高额信用卡然后以收取手续费的手段谋利,目前已经有不少市民中招了,那么遇到微信信用卡诈骗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找到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一下。 遇到微...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2、追溯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赔偿标准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