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ʦ绰13951899110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λãҳ  »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www.nj48.com Ͼͬʦ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对于被告人可以因积极的承担错误而减轻处罚,讲诉案件的事情经过,用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故意的情为等。因为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所以要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139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且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1)所谓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了我国《消防条例》、《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
  
  (2)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如行为人只是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但没有接到过消防监督机构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则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也不构成本罪。消防监督机构,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专门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机构。
  
  (3)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引起的。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火灾事故发生,但就其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而言,则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刑法》第139条中是关于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而对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则就是在其他司法解释中来规定的。一般在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的情况下,不听取相关部门的改正通知,拒绝执行改正措施的,同时符合了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认定为此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了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或者是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都是可以进行立案的。而如果因为消防问题造成火灾并且后果严重的,不仅要负相关的刑事责任,还要处以相应的罚金。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

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具体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

公司安排加班,不可拒绝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可转换债券与认股权证的区别在于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发行的公司债并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资金。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患者不出院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医院治疗完成后不出院,承担医疗费的车主可以不再支付医疗费,医疗费让他们自己解决。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集体土地,它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关于集体土地有许多的法律规定,比如说使用集体土地是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样更改姓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体土地...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还能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还能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能重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能重考驾照?因肇事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终身都不能再考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1条当中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以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能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联系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联系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联系是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