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字号名称与商标相同是否侵权?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字号名称与商标相同是否侵权?
您的位置:首页  »  
 

字号名称与商标相同是否侵权?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字号名称与商标相同是否侵权?字号名称与商标相同是侵权,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 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 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后,其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做出判断。如果你不是真正的侵权,那么你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如你使用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你自己商标的宣传或者广告的资料,货物进出的发票等,都准备好。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人们,他们对于普通的商标侵权的概念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有一些使用字号来进行相关的宣传的,但是这样的一种字号,如果是和他人的驰名商标存在着相同,从而使大家产生了误会,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行为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本法以情节轻重为标准,将该罪的法定刑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基本量刑...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一提到征地,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您的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在规划过程中拿去使用的时候,按照国家的政策是需要向老百姓发放征地补偿的。各地的政府会在国家的规定的大体框架下,对征地补偿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依据本地的实际...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法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二...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一、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判多久?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怎么办?
    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怎么办?刑事案件退赔款逾期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处理,拒不执行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兰州司法鉴定牙齿伤残等级是怎样的,该怎么进行赔偿?
    牙齿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如果在伤害案件当中,被害人被打伤了牙齿,那么嫌疑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的。而且对于不同程度的牙齿的损害,所对应的牙齿的伤残等级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兰州司法鉴定牙齿的伤残等级是怎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牙齿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中继承者怎么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间的遗产分配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