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
  
  一、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追诉标准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对于只要打砸公私财物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或其他严重情节,一般就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最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展开相应的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
  
  

·关于横沥御河湾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关于横沥御河湾土地使用权多少年横沥御河湾土地使用权7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

·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就是成立自己的公司。可是成立公司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的程序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公司注册的步骤有哪些呢?它的流程按照顺序一一办下来的话又是怎么走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对该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注册流程依次为:查名(确...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非法集资罪以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活动,且多是与企业融资等活动一起进行的。在企业单位被确定为实施了非法自己罪之后,企业单位的职员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不同的职员需要承担不同的职责,今天给您带来的是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的相关信息。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要具体看其...

·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特征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这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只不过我国法律中规定,有的罪名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当然还有那种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具体说到非法集资犯罪上面,您知道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特征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犯罪...

·罚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罚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一)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一、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在侦查羁押期间家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要有哪些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要有哪些投资原则?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购买公司公司债券去当做一种投资方式,债券投资相对把钱放在银行里而言,风险稍微大一些,但是投资者的利润却比银行要高很多。为了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要有哪些投资原则呢?下面我们就给广大的投资者简单介绍一下。 ...

·证券索赔须知
    1、哪些人能索赔? xx证券当时的违规过程、具体时间点、谁买了多少、损失多少,判定哪些人符合索赔条件等,都需要等证监会最终查处结论,投资者才能当做起诉依据。律师表示,股票买入时间点必须是乌龙指事件后买入的,期货则是T+0交易并可以做空。由于A股股票当前不能同日卖出,当天...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