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了怎么赔钱?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值。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失手打死他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受害方的赔偿是民事纠纷,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是积极退赔,与受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二、各项赔偿项目的参考依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农村土地纠纷打死人,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涉及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则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2023监视居住后能工作吗?
    监视居住后能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
    如果商标过期了抢注可以吗?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商标被撤销注册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这些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即不予注册。因注册人不遵守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已经消灭。但是,为了防...

·对于买方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对于买方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么?买方在签订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有无质量缺陷。《合同法》规定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

·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法...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样办?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暂时无力偿还 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另一种是借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是企业破产时得以各重要流程,所有的债权人将在此次会议上拥有一定得权利,同时也肩负一定得责任,因此这个会议有固定的流程需要走。那么,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呢?让网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 一、会议的召集。 1、召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山东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有的农民工为谋职求生,对老板百般迁就,面对老板的无理要求和苛刻条件也无可奈何,甚至在劳动保障监察员巡视检查过程中,还处处为老板隐瞒真相。只有当想尽一切办法拿不到工资的时候,才心情沉重地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农民工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处于被动地...

·北京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北京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在日常驾驶过程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违章情况,交通违章涉及罚款,更有甚者将会被吊销驾照。全国各地对于交通违章该如何交罚款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北京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呢?为您解答。 一、北京交 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一)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