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的父母想要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子女,但是却不知道此时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实现房产过户。同时,也不清楚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哪些税费。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为您带来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内容。
   一、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1、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二、如何过户税费最少
  1、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由于继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所以很多父母都暂时不考虑这种途径。当然,也有父母考虑得很远,打算写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孩子。
  2、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1)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
  (2)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5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3、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
  由此可知,选择哪种方式过户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省钱,父母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行文至此,我们知道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具体包括了三种,即出让、赠与以及继承,在不同的过户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支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同,当然办理过户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海口律师。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这样,以至于很多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在写过离婚协议书以后也想要进行公证。下面,下编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

·出让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在我国,如果要收回出让的土地进行赔偿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无偿”的,不给付任何补偿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有偿”的方式,提供一定补偿,前者大部分是因为遭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土地使用期满而收回,是否补偿是要分开看的,而后者在收回时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土地收回补偿有哪些标准,...

·婚姻法离婚的条文有哪些,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主要是对婚姻家庭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当然就包括了男女结婚和夫妻离婚的事项。那么您知道《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都有哪些吗,具体的条文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弱电工程的种类 常用的建筑弱电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电话通信系统实现电话(包括三类传真机、可视电话等)通信功能;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三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信号的频率在音频范围内。 (2) 计算机局域网系统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各种数据传输...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

·私募基金公司工资水平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工资水平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工资待遇怎样?私募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管理费和业绩提成。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拿走业绩的20%,而其中的1/5则属于投研团队。私募基金,一个普通研究员进来也就是2万元,毕业只有1年的话,2万元都拿不到的。在卖方做了两三年后在买方做1年,...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近年来昆山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之外,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待遇。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变化的,那么昆山五险一金公司与个人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一同了解下相关内...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两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

·一、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