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对于一些特殊商品的经营需要先取得资质才行,否则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此时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当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常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经营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实行缓刑,符合我国刑罚的目的,也体现着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适用缓刑,需符合如下条件:1、严格限制适用对象。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2、缓刑有考验期。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三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七十七条之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否则,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通常在对罪犯适用缓刑的时候,其实不会考虑到实际构成的罪名是什么,此时主要看是否符合了缓刑的条件,看的往往是所作出的处罚。因此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其实也是很有可能的,前提自然是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诉讼应怎么办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诉讼怎么办1、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中,无约定违约责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二、怎么计算实际损失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工程建设方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业主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很多,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措施等。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看...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房屋赠与要满足条件如下, (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聚众斗殴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遇到的聚众斗殴可能都是一些青年并且男性占大多数,针对聚众斗殴的情况我们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解之后可以看出,其实如果说不是主犯并且情节不严重的话,针对其斗殴行为一般都不会作太重的处罚,关于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情况,在法律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把我们就来看看聚众斗殴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服刑地的情形是什么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此外,终身监禁一旦做出,就...

·上海登记结婚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的效力是以登记为生效制度,如果两个人没有在相关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满一年,只能算作事实婚姻,如果想要婚姻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就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举个上海登记结婚流程的例子,来说明登记结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办对象资格 (...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形式要求
    

最新轻微伤鉴定标准
    在人身伤害等级中,具体包括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其中若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都是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具体对应的等级的,那么最新轻微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