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理由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理由是什么?
λãҳ  »  
 

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理由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理由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理由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二、行政强制终结执行依据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法进行,这时应当终结执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这种情形的原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情理与第一种情形相通。与自然人死亡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止的情形包括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以及由于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终止。在上述原因中,一般只有依法被宣告破产时,才没有义务承受人。
  
  3.执行标的灭失的。执行标的灭失一般是指作为执行标的的不可替代物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原因发生物理意义上的灭失,从而导致强制执行不再具有可能性。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一旦被依法撤销,行政强制执行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执行应当终结。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里其他情形是指行政决定已经没有强制执行的价值或者义务的履行实属不可能,或者义务的内容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得以实现等。
  
  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才会发生,也是由特定行政机关来实施的,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是出现了《行政强制法》第39条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都是会导致执行中止。另外有一点是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行政强制执行并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这点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不太一样。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具体承担主体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

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什么区别
     一.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二.功能不同。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离婚调解书讨债怎么办? 一、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一、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有期徒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本身就属于刑事处罚主刑中的一种了,但在有期徒刑下面也是有具体的种类区分,其实主要就是对有期徒刑的量刑进行的一种区分。那到底法律中对有期徒刑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刑事拘留之后多久律师会见?
    刑事拘留之后多久律师会见?刑事拘留之后48个小时之内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区别 与婚生子女一样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权利与义务有什么区别 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

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
    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 一、出售版权之后自己还有版权吗? 版权出售后,自己就没有版权的使用权了,但可以享受署名权。版权转让后,原版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的补偿方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1.土地原用途 2.土地资源条件、 3.土地产值 4.土地区位 5.土地供求关系 6.人口以...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