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
  
  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八、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二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合伙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给您拟的一份合同。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合伙合同在书写的过程中一定要规范,不能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其次,当事人在签订合伙合同的同时也要注意条款的完善程度,有需要添加的地方可以及时进行补充。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都把原来员工的劳动关...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些土地是无法进行一些正规的生产外租的,而且当前国家对土地方面管理的非常严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很多事情都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子女呢?...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拍卖土地使用权,应...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关于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

·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呢?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才能认定行贿罪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

·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关于非法集资可以缓刑吗? 一、非法集资...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民间挖掘盗墓无死罪吗?
    民间挖掘盗墓无死罪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1.古文化遗址和古墓群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盗掘古文化遗址的文物、墓群的主要成员; 3.多次挖掘古文化遗址或墓葬; 4.挖掘古文化遗址、墓葬、盗窃珍贵文物或...

·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孩子抚养权的,则需要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因为没获得抚养权,则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钱?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一月多少 在离婚案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