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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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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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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书
  ×××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分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成立,2015年7月6日在贵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我公司由于在资金、人事、生产、经营、销售上独立于总公司×××公司(税务登记证号:450600782118635),现申请独立核算。请批准。
  ×××分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三、分公司独立核算需要的材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私营企业、代表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可不提供);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3、新投资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新投资方是个人的除外)。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需提供新个人投资方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企业,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境外企业的还需提供相关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4、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 或股权转让交易的一方为非居民企业、另一方为居民企业,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变更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一般来说,分公司的独立核算申请非常的麻烦,如果刚开始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就需要申请 变更核算方式。所需要的材料和需要符合的条件就更加的多和严格。所以建议在变更之前仔细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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