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下:
  
  1、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处罚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有些不良商家所销售的这些假冒伪劣商品,确实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甚至有些商家在大规模的生产销售一些高仿的奢侈品,非法所得数额也是非常令人吃惊的。
  
  

·一般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
    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通说认为,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问题的实质是:1.未遂的成立是否以故意犯为前提;2.结果是否是过失犯的本质属性。立法史上看,未遂犯限于故意。通说进一步认为:...

·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
    如果犯重婚罪会坐牢吗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刑事自诉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由检察院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一般都是不告不理的,且多数重婚案件的...

·网络诈骗3.5万能取保吗
    网络诈骗3.5万能取保吗 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规定了取保候审这一政策。取保候审就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审理之前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的形式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允许犯罪嫌疑人回家等待法院的开庭审理。那么,网络诈骗3.5万能取保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1、申办范围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
    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否可以申请?过失伤害致人流产取保候审是可以申请的,因为不论是对于任何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他进行判罪量刑之后,是需要到相关的机关来进行一个执行的,比如说有期徒刑的话,是需要到监狱服刑,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自己身体发生重大疾病是可以申请的。二、申请取保候审后的程序...

·购房者不按时付款有什么后果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那么此时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而开发商也应当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就商品房进行交付。但现实中要是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话,则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到底不按时付款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不按...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商品批发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50万元。 企业最低注册资金限额: 1. 咨询服务类公司 - 3万元 2.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3万元 3. 贸易类 - 3万元 5. 实业公司-100万元...

·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不一样的话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发现,我们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此时不管是面积不足还是面积多了,多数购房者都不清楚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面积与买房合同的话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还经常会遇到因房屋面积多少或...

·如何正确区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劳动者本人所具有的信息与能力?
    合法利益范畴,不应当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1916年,英国上议院判定一项禁止某一工程师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7年内到另一有竞争性企业工作的条款无效,因为该工程师的智力、观察力以及从工作中获得的技术能力,属于主观知识,不能成为客观知识进而被视为企业的合法利益。参见郑爱青:《从英法劳动法判...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在合同的分类中,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之分,单务合同的当事人只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不存在对等关系。比较典型的是赠与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行使?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为您重点讲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