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可以延迟发工资的时间,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支付。现因疫情防控需要,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系因延长假期无法复工导致,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虽不构成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仍应当在复工后立即向劳动者补发工资。二、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否降低劳动者工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只有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才能降低劳动者工资。除双方约定劳动报酬和业绩挂钩,业绩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直接相关的情形之外,企业要降低工资报酬,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三、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完成生产任务,是否存在超时加班的风险?不存在。同上,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加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可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情形,不存在超时加班的风险。但用人单位应考虑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不过分安排加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假如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之前从未发生过延迟发工资的这种状况,在疫情期间没有按时发工资的话,相信职工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疫情就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用人单位面临的实质性的困难,要比员工多很多。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购买的房改房可以继承过户吗
    购买的房改房可以继承过户吗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叫房改房。房改房可以继承。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按照成本价购买。二按照标准价购买。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管是通过成本...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从古至今,土地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从古代的领土之争到现在土地确权纠纷,都表现了中国人对于“土地”的情结。那么,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规定又有哪些内容?将一一介绍。 一、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海损的定义和分类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损的类型
   (一)海...

·劳动仲裁结案书拿了可以再调解吗
    不可以,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但是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劳动纠纷案件,首先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要求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杜绝招收这类童工进行劳动,独具这类事件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怎么逃避童工处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加强政府管制是解决童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一方面,国家要在制定相关法...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到第二次判决要多久?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到第二次判决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