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程序简易、便捷;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
  
  2、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然后双方带着相关的证件,到相关部门就可以办理离婚,但是协议达不成一致,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只要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法院是会判离婚的。最好还是协议离婚,不但不伤感情,还可以省下一笔诉讼费用。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劳动争议案件中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纠纷具有特殊性,不适用协议管辖。实践中,劳动合同一方的用人单位大都是采用格式合同与另一方的劳动者订立合同。协议仲裁机构和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和法院。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行为本不为错,但以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剥夺另一方...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等?出租屋转租应当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nb...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案例都反应出了什么问题
    中小型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的这一块本身就有些捉襟见肘,所以当市场上有担保公司愿意为中小型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这种方式筹纳到一定的资金的话,当然中小型企业对此也是乐此不疲的。但是通过市场上一些比较成功的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租赁案例确实也都反映出了一些实际性的问题是需要引起注意的,那么,中小...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但受损的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比如说,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用同时和解或者是调解的途径。在我...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其实就是企业法人,这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是不同的。而从法人设立开始,其实也就有可能出现解散的情况,一旦法人解散,那么法人资格就会消灭,之后公司也就不复存在了。那通常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

·上海劳动关系界定处理是怎样的?
    上海在我国是最为先进发达的城市之一,即使是发达的城市,仍然存在劳务关系纠纷,我国为规范劳动中的行为和各种劳务问题制定了相关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那么上海劳动关系界定是怎么进行处理的,下面就对上海处理劳务关系界定处理进行阐述。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处理 1.用人单位和劳动...

·一、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而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一是被宣告死亡人不知其已被宣告死亡,此时他实施结婚的行为就是在明知其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无论是登记...

·继承权的法定丧失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两种典型的破坏婚姻的行为,由于军人的特殊性,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总是困扰着许多人。并且还有许多人对此二者不太能区分。那么,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合关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