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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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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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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除了土地、车辆外,还未有各种类型的工程,工程价款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相应的,得到的价款也就越多。为了规范等级评定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的标准。
  一、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目的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准及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充分熟悉图纸,弄清各部位尺寸,相互关系和施工顺序。2、现场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向新进场及转换工作的施工班组技术咨询,若是复杂、特珠或有严格要求的项目,则有技术负责人作书面或口头交底。3、开工前要认真熟悉设计图纸,掌握好现场测量的位置尺寸,与建设单位代表办理好验线手续。施工前要认真检查轴线、尺寸及标高上是否正确,严格平水、墨线的复核、校验、确保建筑物的各部位尺寸准确无误。4、砼的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水泥必须要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及有关出厂合格证明书。砂、石粒径、等级、含泥量要符合要求并要做物理性检验,砼配合比应由法定检查单位试配确定。5、现场技术负责人认真把好三关,即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关、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复核关、施工后的质量评定验收关,特别应加强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6、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的质量检测和管理工作,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的构件不准进场,加强砼配合比管理工作。是根据各子工程来评定的,一般被划分为优良、合格以及不合格三个等级,有些工程必须在达到优秀,才不至于需要重新返工,二对于大部分的工程,只需要工程合格即可。只有达到等级规定,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修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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