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及案件败诉风险
  4、上门咨询收费50元-100元;法律援助及电话咨询免费
   二、收案
  1、分析案件风险,签署谈话笔录。
  2、收案审批 填好收结案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交委托人过目签字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做好谈话笔录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填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草拟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无异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收费开票 收取律师服务费后,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收据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调查收集证据
  (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
  (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工商信息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或法院电话通知。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庭审笔录
  6、参加庭审
   四、结案
  法院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行和解签订协议的或原告自愿撤诉,一案委托终结。提交律师工作日志给当事人签名(律师留存)。
   五、归档
  及时整理卷宗补充材料,汲取经验,撰写办案总结。
  上面是广州债权债务律师的工作流程,律师可以帮当事人收集查看证据、编制起诉书答辩状等,在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有律师能得到很多的帮助。如果当事人对债权债务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是很熟悉或者是没有很充裕的时间,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还是很有必要的。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

·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有的夫妻选择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选择了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离不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法院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判决之后,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拒绝执行,那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

·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法律中规定职务侵权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即只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在犯职务侵占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此时职务侵占罪会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第三,已...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在实际生活中把手头拥有的房屋卖出去,即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买卖,还有车辆买卖,工艺品买卖,土地买卖等等各种买卖都要签订买卖合同,如果签订的合同是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可以对合同行使撤销权,那么买卖合同...

·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愈发普遍,信用卡诈骗案件也频频发生。信用卡诈骗案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提请公诉。检察院会写一份信用卡诈骗公诉词,阐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表达对嫌疑人量刑上面的主张。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

·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刑法》中,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进行了一些修改,于是有关本罪客体要件的争论逐渐显现出来。对此,我们将一些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下文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下面您可以了解到,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您对其有进一步的认识。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会因为房屋不好卖而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如果遇到工程款未付的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应该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呢?公司工程款未付的后果会怎么样呢?很多人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下面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工程款未付的后果...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南宁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