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一)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四)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二、侵犯商标权应该如何赔偿(一)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属于经过注册了之后才会被法律认可的作品,如果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权那么就可以让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先认定是否存在有侵权,这样才能进行处理,所以,自己商标一定要自己受护。
  
  
  

·最新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特殊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区,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仪器来看看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它是在经济贸易过程中,由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济主体或个人就商标使用权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由《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在商标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时,也可以适用《经济合同法》的基...

·关于我国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
    逃税罪的主体是什么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

·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罪名,只能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并且不仅仅是自然人能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实践中,对此罪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内容,那么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款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

·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对于地方经济房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诸如此类的项目建设都会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问题,也就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贵隆高速宾阳段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
    公安机关如果存在办案失误对正常行为人进行拘留导致对方个人权益受损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国家办事导致我们个人利益受损的事件,我们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对于国家赔偿金额可能会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那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新申诉呢? 不服国家赔偿能不能重...

·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由于近年来离婚率的正在不断上升,而财产分割也随之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一旦离婚后财产分割要显得合情合理。那么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有哪些要点?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郑州离婚房产过户流程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