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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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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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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征地补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可以根据规定,征收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为体现公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我们知道,征地补偿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长沙市立法机关为了能更好的约束行政机关的补偿行为,制定了长沙征地补偿条例。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细则是什么
  
  相关条例:
  
  按照《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的,按原有标准执行。但是对征地补偿区域(片)的划分作了相应调整。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解释:
  
  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亩最高补偿7.6万,最低3.8万。
  
  对专业菜地、专业渔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58000元/亩、二类专业菜地40000元/亩;一类专业渔池22000元/亩、二类专业渔池11000元/亩。企业建设用地(砂石场、预制场、砖厂等用地除外)补助费,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分配指导意见。
  
  长沙市征地时将在征地补偿费中提取10%作为社保资金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落实。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按征地面积收取社保费90元/平方米;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在按照有关规定确保20元/平方米的社保费到位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社保费收取标准。
  
  二、征地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5000元/亩,征地方案批准补偿倍数为: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该村人均耕地为0.8亩,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各为多少元?
  
  依据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得知:
  
  土地补偿费=120亩×5000元/亩×10倍=6,000,000.00元。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50000元/亩。
  
  依据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得知:
  
  需要安置的人数=120亩÷0.8亩=150人。
  
  依据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得知:
  
  安置补助费=150人×5000元/亩×10倍=7,500,000.00元。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0000.00元/人
  
  依据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每亩产值的15倍得知:
  
  产值5000元×15倍即75000元/亩。
  
  按每人50000元补偿标准计算每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62500元,没有超过75000元/亩的最高标准限度,因此安置补助倍数合法有效。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13,500,000.00元。
  
  由征地实施政府国土局在安置补偿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补偿给村集体和农户。
  
  需要按照补偿条例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对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般来说,为了约束行政机关的行为,在征地之前,需要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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