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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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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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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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民法典》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上文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外遇行为其实并不直接构成《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而要是夫妻因此离婚的话,女方也是不能直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但在财产分割上面,毕竟一方具有过错,并且还因此导致了最终离婚,通常也是会少分一些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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