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一些电视剧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如果是上市企业的话,就说明这个公司的实力是非常雄厚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确实是如此的,不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了解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1、利息,全国统一,融资年息8.6%,融券年息10.6%,融一天的话除以360,以此类推。2、交易佣金,这个各个证券公司不同,有的是万8,有的是和原来帐户佣金一样,具体可和客户经理沟通下。3、至于比例,要看批给你的信用帐户的额度是多少,一般来说,50万资产(含股票)可以批30万的额度。4、融资融券收费跟普通账户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资融券客户的授信期限最长只有半年,而且,最终是按照客户实际借贷时间来计算费用的,例如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后,持有了10天就卖出了股票(卖出股票后资金自动归还给券商),那么将只计算这10天内的利息。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5、融资利息=实际使用资金金额×使用天数×融资年利率/360。(1)融券费用=实际使用证券金额×使用天数×融券年费率/360。(2)实际使用证券金额 = 实际使用证券数量×卖出成交价格。(3)实际使用天数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t日实际使用开始收取,还款当日不收取;交易过程中t 0使用公司融资融券额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额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费用。二、融资的风险有哪些(一)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可以放大收益但同时也会放大亏损,一旦行情与投资者预期相反,就会造成放大的损失。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投资者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那么投资者可以先通过普通交易买入市值100万元的股票,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假设该股票可充抵保证金券的折算率为0.7,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担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普通交易亏损100×10%=10万元,而融资融券交易则将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1、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投资者出现其他严重违约或危及本公司债权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2、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将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这里我们把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给您列出来了,这是要分阶段来进行计算的,她也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其次,给您介绍了一下我们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时候存在着哪些风险。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合伙人信息、合伙宗旨、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是否可随意进行? 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对于专利实施许可...

·可撤销合同是否双方都有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是否双方都有撤销权 一、可撤销合同是否双方都有撤销权 1、在可撤销合同中,应该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主张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一方以...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购买运输假币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什么?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状态,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的话,实际上就是说犯罪人他在从事犯罪活动的时候,具体所具有的哪一种危害社会的心态,比如说我们国家的财产类型的盗窃罪,就是占有他人的财产这样的一种故意心态。在现实生活当中犯罪的构成要件...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有哪些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有哪些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专利权申请的原则都有哪些
    专利权申请的原则都有哪些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法》就是解决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制订了相关司法解释,那么劳动合同法全文2017年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概况总结。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非法收养是与合法收养相对立的,它是指不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收养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法律误区认为非法收养行为会构成非法收养罪,可实际上我国是没有非法收养罪的。但是关于非法收养行为在《收养法》中还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那么针对非法收养...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涵内容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