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您的位置:首页  »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二: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前就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会使得其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变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变为零了。也就是说,你此时无法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三: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目前而言,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各的优点。对于等额还款方式来说,借款人可以掌握每月还款额度,对家庭收支予以计划。
  
  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来说,适合那种还款能力非常强,并希望能够通过迅速还款而减少利息的人群。您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四:不要在借款起12月内提前还款
  
  最好不要在贷款起最近的一年内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贷款人的归还的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承租人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有义务将其以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六:贷款还不上时要及时联系银行
  
  如果在还款期间还款能力下降,记住不要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有些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确认贷款人没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一般会受理该申请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七: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如果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了,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八: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需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在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九: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会给你省不少事。在选择银行时,要记得考虑放款速度、利率优惠、提前还款的约定、调息方式等因素。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十:提前还贷注意违约金
  
  申请提前还贷,有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有的对还贷时间有要求。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取决于贷款利率浮动、个人还款能力、购房需求等几个综合因素,并没有绝对的适合或者不适合。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对提前还贷的要求也会有差异,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银行。
  
  现如今,在买房的时候比较主流的付款方式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购买和按揭贷款购买。其中按揭贷款购买房子,涉及到的程序是要更为复杂的,因为还需要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您也能想到这个时候要求注意的事项就会不一样。实际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若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对死者的财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如果有遗嘱则就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否则的话就只有按照法定方式继承财产。此时需要区分财产第一继承人和财产第二继承人,那么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

·什么是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存在明显区别:
    1...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

·育儿假怎么休?
    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即总共158天,...

·202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主动留下来,也有单位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继续工作,这样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必要的劳动报酬,那么到底是如何支付加班费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吧。 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过户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然而,许多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关注房产证却轻视了土地证。完整的房产权除了房屋权证,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该办什么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证更名和过户的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到过被拖欠工资,那么,在遇到这种问题时怎么办呢?拖欠工资怎么算呢?将在下文中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作出回答,请您往下阅读。 一、拖欠工资怎么算?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都是很忙的,因为涉及到很多事情的安排处理,就包括准备结婚登记要用的材料,定酒席准备举办婚礼等等。但在结婚登记前还有一些必须要做的,那根据经验来看,究竟男女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前必须做什么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