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以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可以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可以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到银行或者专门的金融机构贷款的主体一般都是个人用以经营或者其他用途,金额比较小而且偿还的时候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会随之减小很多,但企业或者公司也会出现资金缺乏需要贷款的现象,但是公司贷款又跟公民个人贷款有着非常大的区别。那么,可以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吗?
  一、可以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吗?
  企业法人可以申请贷款,企业法人贷款针对企业资金周转期短、需求急、回笼快的特点,即时解决短期资金融通需要。业务办理简便、快捷,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额度内资金随借随还,法人更灵活主动。企业法人贷款流程:1、申请人向贷款机构发起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银行对借钱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银行内部审核经过后,双方签署贷款相关协议;4、借钱方在贷款机构开立贷款帐户,提用贷款。企业法人贷款所需材料: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满一年;2、身份证实:二代身份证;3、住址证实:个人住址证实(电费单/水费单/燃气单/电话费单等)和经营主体证实(租凭合同);4、收入证实:最近6个月对公对私账户流水;5、经营证实:营业执照;6、房产证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购房发票 贷款合同;7、征信记录。若是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贷款的话,是和公司无关系的,不能执行公司的财产,他的借款是属于个人借款,应由他个人偿还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贷款条件,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提供银行流水,无不良信用记录。居住证实,身份证,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企业法人贷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以企业的名义都可以申请贷款。企业如果房产可以抵押,可以申请企业房产抵押贷款,如果申请企业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会考虑企业的基本情况、信誉状况、偿债能力、财务、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若贷款经银行批准通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最后银行放款企业按期还款。企业法人也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名下房产的方式获得企业的流动资金。如果公司因为经营的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需要以贷款的方式满足的话,就需要公司的法人代表来作为担保到银行申请贷款,这样才能保证还款时出现问题银行能够准确地找到最终负责的人以减少贷款风险。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
    酒驾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因为酒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同样的,醉驾更加可怕,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比酒驾还要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扣车什么条件可以取车?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扣车什么条件可以...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和危害的行为。性质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

·一、租赁店面房东违约怎么起诉?
    一、租赁店面房东违约怎么起诉?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1、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所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体现。《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 1、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在此之前,只能继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等资金...

·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一、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二、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

·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情况比协议离婚来说要复杂的多,诉讼离婚已经经过了协议离婚的过程,因为协议不成,所以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一、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相关法律法...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学生信贷死...

·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撞了怎么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