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双方签署合同后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双方履行了各自义务,顺利完成合同约定。但是,也会有些人在签署合同后并不履行合同,对于这样的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的。那么对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赔偿?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双方违约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违约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违约责任。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按照下列方法划分双方违约的各自责任:
  
  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
  
  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由上可见,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划分双方的违约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各自的过错大小。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规定,这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是:
  
  1、过错种类。即当事人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同种类的过错,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故意比重大过失严重,重大过失比轻过失严重。
  
  2、违约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者相近时,哪方当事人先违约,哪方当事人就应负主要责任;后违约的,负次要责任。
  
  3、违约的次数。违约次数多的,应负主要责任。
  
  4、违约的严重程度。违反合同主要条款的,应负主要责任。
  
  5、后果的严重程度,即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
  
  6、违约的原因,即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什么原因而违反合同规定。
  
  7、其他有关实际情况。当然,如果双方违约都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责原因所致,那么,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合同一方违约,不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守约方要提出赔偿,关于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分为多种情况,具体赔偿内容要根据合同条款而定。这里我们也提醒您,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我们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来履行合同。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某种定义上可以成为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的发展或重要事件拥有投票表决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也因为某些需要而要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梳理一下股东贷款的相关资料。    股东贷款    指的是...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配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伊春市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之前应该拿到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就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那么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租房纠纷怎么办
    租房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

·要是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判刑多少年
    在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下,达到了5000元的数额标准,那就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当然,法律中规定构成此罪的主体为自然人,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那要是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判刑多少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

·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也比较大,在河北省廊坊市工作的大部分人们,都享受到五险一金的待遇。五险一金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统称,目前河北省各个城市缴纳的比例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讲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河北廊坊五险...

·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是怎样的
    当然还是在大多数的人的眼中都非常尊重法庭作出的判决结果的,可是有可能原本的一些民事纠纷到最后可能就会演变为刑事犯罪。被告方针对民事赔偿拒绝执行的话,胜诉方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拒执罪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所以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提供一份拒执罪自诉案范本。 一、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

·投降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
    (一)客...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