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承揽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劳动合同等其他合同之外,最经常听见也是见过的合同之一,对于承揽合同最主要的就是工程承揽合同,也就是承包人或者商户与建筑企业人一起拟定协商的合同,里面详细规定了两者之间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条文等内容。那么承揽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它在拟定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案例评析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定作物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支付款1、定金条款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两种。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1、提交期限问题: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具体来说就是特定性、人身性、独立性等特点。所以在拟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在拟定支付款、定作物的问题,定金的数额必须在百分之二十的限制在总款之间,如果违反合同规定需要双倍支付定金,或者不返还定金,这些斗殴需要在合同中说明。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

·著作权哪些可以继承
    著作权哪些可以继承 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这一规定表明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

·
    ...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

·要如何认定受贿犯罪共犯
    如果两人以上共同行贿、受贿的,是共同犯罪,需要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定罪量刑。介绍贿赂罪也是贿赂犯罪的一种,那么,介绍贿赂犯罪与行受贿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可以说受贿犯罪中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此时该如何认定受贿犯罪共犯呢?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钱?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钱?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
    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