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二、个人质押贷款的要素
  1、贷款对象;
  条件:
  a.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质物作质押担保;
  2、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各银行可以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个人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内如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3、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质物的到期日。用多项质物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质物的最早到期日。
  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期限设置。
  4、还款方式
  常用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任意还本法、利随本清法、按月还息、分次任意还本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等。具体还款方式有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5、贷款额度
  各家银行对个人质押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尽相同,熟悉例子中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贷款额度设置。
  经过我们对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对此有了简单的了解。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看出个人质押贷款不是很繁琐的事情,有点也有很多,可以帮助那些有创业的理想但是没有资金的人才,可以鼓励那些能干之人创业,由此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么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注册外资网络技术公司
        1.主要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企业类型: 外商独资、合资、合作
  ...

·破产清算有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有应收账款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有应收账款如何处理破产清算未完结时,企业还是存在的,对其经营行为负责。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应按照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代为人对被继承人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代为继承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打借条的格式是什么 借条,对于您来说都不陌生,是日常业务往来中交易一方常常需要出具的书面凭证。借条的格式规范对于借条的法律效力有着很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双方日后的维权问题。借条写的不规范对债务人、债权人都会有影响。那么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应该怎么写?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具体...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如今,家暴是导致夫妻离婚一大重要因素。通常家暴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那么遭受家暴的一方应该怎么来起诉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

·我国规定贩毒几克判死刑
    贩毒几克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1、代驾公司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 代驾公司为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派人代驾,不管与顾客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委托合同关系都已形成,所以应保证顾客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代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